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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县城北新区四期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吉安县城北新区四期道路工程的招标方案已由吉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吉县发改核字[2016]277号核准,招标公告已由吉安县招标办备案,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吉安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二、工程名称:吉安县城北新区四期道路工程;

三、工程地点:吉安县城北新区;

四、工程概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清怡路(望江路-吉安大道),道路全长3.5公里;高昌路(瑶池路-吉安大道),道路全程3.6公里;凤凰北路(瑶池路-吉安大道)道路全程4.2公里;振华路(瑶池路-凤凰北路),道路全程0.8公里;园前路(瑶池路-凤凰北路),道路全程0.72公里;天祥北路(瑶池路-凤凰北路),道路全程0.75公里,四期道路工程总长约14公里;

五、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

六、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七、工程造价:约19218.57万元;

八、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九、对投标企业的资格要求:

    1、投标企业资质: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2015 新标准)】壹级(含)以上资质

    2、拟派建造师资质要求:具有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建造师)。

3、拟派项目部组成人员要求:本工程要求各投标企业组建项目工程部,项目部需配备“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各一名),“五大员”均应具有上岗证书。

4、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原件。

5参与本次投标的人员(拟派建造师及五大员)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且需提供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它要求:开标时,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建造师必须按要求到场,若缺席做自动弃权处理。另外,根据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的文件《关于全省 45家“走出去”建筑企业参与省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事项的通知》赣建建(201321 号文件要求,现决定这 45 家建筑企业可由法定代表人或企业其他负责人出场,开标时查验其授权委托书、任职文件及本人身份证。拟派建造师按要求到场,代表其参加和处理相关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的有关事宜,开标时查验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十、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1123日上午9:30前。

    2、开标时间:20161123日上午9:30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本工程资料费800元。

    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招标单位:吉安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607963853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恒立建工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307966278

邮箱:13307966278@163.com

 


点击次数:5751  发布日期:2016-10-27  【打印此页】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