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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义县桃一河 (长均段) 防洪工程施工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义县桃一河 (长均段) 防洪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安义县新增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部,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第一次招标失败,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面向国内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安义县境内。

2.2招标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4102.7万元。

2.3计划工期:约300日历天,预计201711月开工,20189月完工。

2.4招标范围及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1个施工监理标,约70万元。

2.6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其他人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

3)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5)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水利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6)拟上岗监理人员中均应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监理员上岗证书;

7)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8)其他要求:

①以上(2)至(6)条投标人均需提供相关原件。

②本工程至少投入:总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人员2人(其中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

③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监察机关开具的本单位及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提交给招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开具日期须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4.1本次施工监理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施工监理标招标文件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监理招标的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江西省恒立建工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lcecc.com)下载招标文件并编制纸质版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1171400,监理标投标人在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安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施工监理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次施工监理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

7.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施工监理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恒立建工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近10年(200711日至20161231日,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个合同价不低于招标控制价60%且与招标项目主体工程相类似的堤防或土石坝或灌渠工程;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同时在新法制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安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恒立建工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义县新增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部

联系人:陈先生  13707093607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恒立建工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先生  18070028325

招投标监督单位:安义县小型水利工程建设招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791-83415059

 

监理招标文件:/data/attachment/file/20171018/20171018120823_23757.doc


点击次数:7354  发布日期:2017-10-18  【打印此页】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