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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江县张公桥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余江县张公桥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余江县张公桥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部,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标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余江县境内;

2.2招标范围: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3计划工期:516日历天,预计2016111日开工,2018331日完工(最终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2.4本次招标规模:批复投资总概算3293万元;施工招标金额约1706万元;监理招标金额约46万元;

2.5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段,1个施工监理标段;

2.6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上人员均应是本单位在职人员;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7)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

8)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检察机关开具的本单位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开具日期须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2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其他人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 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4)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岗位证书(水利专业);

5)拟上岗监理人员中均应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监理员上岗证书;

6)在江西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信用登记手续;

7)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8)本项目要求监理部配置不少于4名监理人员,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名,监理工程师1名,监理员2名。

9)其他要求:(一)至(五)条投标人均需提供相关原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根据江西省水利厅赣水建管字【201548号文的规定:施工标单个标段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由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的30家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施工监理标对所有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不进入B值计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施工招标文件的获取

施工标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16929日起至2016 1020日止请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鹰潭市本级)网站(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下载招标文件。

5.2施工监理标投标文件获取

施工监理标招标文件将在江西省恒立建工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hlcecc.com/)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于2016929日至20161020日止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1021930分,开标地点:余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施工监理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开标会的,由建造师担任委托代理人)、施工标拟投入项目建造师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

6.4 本项目施工监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席开标会,授权委托人在开标会结束前不能离场。未按要求签到或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

7.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施工标的招标文件的解答、澄清、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有关本次施工监理标招标文件的解答、澄清、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恒立建工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3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3、拟投入的建造师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企业单位人员、多个技术资格重复注册或执业。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7.4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

7.5本次施工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拟投入项目建造师以及施工监理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否则,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招标人按无效标处理。

7.6本次施工评标办法采用经综合泙估法。评标委员会由7名评标专家组成,在开标前24小时内,采用自动语音系统自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产生。

7.7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接收账户(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

7.8本次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类似工程业绩是指10年(200611日至20151231日,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个合同价不低于招标控制价60%且与招标项目主体工程相类似的水利工程。类似工程业绩(1)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2)需提供有关验收材料,验收必须为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竣工技术预验收、竣工验收等3项验收之一,提交的验收材料应满足《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要求。(3类似工程业绩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登记并公示,否则无效

7.9据赣检发预字【20133号文及赣水建管字[2013]239号有关规定,投标申请人或投标人自行到单位所在地或业务发生所在地检察机关申请对本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监理标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结果有效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出日后),并于开标现场查验原件时将查询结果原件递交给招标人。如在开标现场未提交原件按无效标处理。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在评标办法中给予该投标人扣分处理(详见评标办法内容)。

7.10若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县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提供原件以备核查,且变更手续日期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视为主动放弃中标资格。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11投标人中标后应响应鹰办发[2013]2号文《鹰潭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标后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规定。

7.12投标人应要投标文件投标函中响应《鹰潭市水利局关于建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的通知》(鹰水字[2014]46号)文件要求。

7.13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余江县检察院、余江县水招办进行监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恒立建工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余江县张公桥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部

联 系 人:  李长华  

联系电话:  0701-5881657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恒立建工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王女士     

联系电话: 13970936100

    址: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北京东路1463号精英汇2#403/406

公司网址:http//www.hlcecc.com/

监督单位:余江县检察院、余江县水招办

监督电话:0701-5891663   0701-5881399

监理招标文件:/data/attachment/file/20160929/20160929130436_13349.doc

工程概况:/data/attachment/file/20161008/20161008112858_38446.docx

补遗(保证金账号变更):/data/attachment/file/20161013/20161013105822_5729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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