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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江西省赣抚平原灌区柴埠口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西省赣抚平原灌区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南昌进贤县。
2.2投资规模:工程计划投资约1200万元。
2.3计划工期:施工期为2016年11月至2017年4月。
2.4标段划分:分为1个标段,施工标。
2.5招标范围: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6)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人代表证或法人代表证明及其本人居民身份证;建造师须提供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其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临时建造师还须提供上岗证)。
(7)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县级及以上水利主管部门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未能递交变更手续原件的,视为主动放弃中标资格。
(8)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检察机关开具的本单位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开具日期须在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开具的。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制,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由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的30家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1 施工标招标文件的获取
施工标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29日起至2016年10月18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 (南昌市本级)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6年10月19日9时30分,开标地点:进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1 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接收账户(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
7.3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4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每月在施工现场从事管理工作不得少于22个工作日。以上人员由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监督实施,考勤方式为人像打卡,人像打卡机由中标单位提供。
7.5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6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检察机关开具的本单位及拟投入本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标为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开具日期须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并于开标现场查验原件时将查询结果原件递交给招标人。如在开标现场未提交原件按无效标处理。
7.7本次施工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由5名评标专家组成,在开标前24小时内,采用自动语音系统自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产生,招标人及评标办法规定不得担任评委的不参与评标。
7.8根据江西省水利厅文件(赣水建管字[2014]63号)的规定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及其他人员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8.本项目评标全过程由进贤县水务局工程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电话:0791-85663726)监督。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贤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恒立建工咨询有限公司上发布。
招 标 人:江西省赣抚平原灌区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部
地 址:南昌市高新开发区发展路2号
联 系 人: 刘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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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恒立建工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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